为抢抓发展机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备类项目及资金统筹管理,减少项目建设的重复性和计划编制的盲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安排由“临时确定”向“提前储备”转变,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办法》及工作安排,精神卫生学院于2026年7月28日组织开展院级论证工作。
一、项目名称:精神卫生学院地方高校“101计划”试点项目
二、经费来源:基础学科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项目
三、购置理由:
本次论证涉及4套教学仪器设备,其中AI 案主交互情绪评测实践仪1套、AI心理技能陪练教学机器人1套、虚拟教研室平台建设1个、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心理训练系统1个。
1.AI 案主交互情绪评测实践仪在2026年7月1日论证基础上,明确了安装地点、实验对象、设备管理人员及教学实操人员,完善了产品报价单和保价期限;
2.AI心理技能陪练教学机器人在2026年7月1日论证基础上,完善了性能参数,配套设备及相关安装要求。增加开放共享,增加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3.虚拟教研室平台建设在2026年7月1日论证基础上,完善了购置理由、系统功能,完善了报价单及国内同类产品对比;
4.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心理训练系统在2026年7月1日论证基础上,完善了产品报价单。
四、论证情况:精神卫生学院地方高校“101计划”试点项目论证结果如下: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申报部门 | 数量(套) | 论证结果 |
1 | AI 案主交互情绪评测实践仪 | 精神卫生学院 | 1 | 通过 |
2 | AI心理技能陪练教学机器人 | 精神卫生学院 | 1 | 通过 |
3 | 虚拟教研室平台建设 | 精神卫生学院 | 1 | 通过 |
4 | 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心理训练系统 | 精神卫生学院 | 1 | 通过 |
五、论证专家最终意见和建议
1.AI 案主交互情绪评测实践仪
(1)细化设备用途,拓宽设备使用范畴。
(2)完善性能参数,说明增设实验题目课时数。
2.AI心理技能陪练教学机器人
(1)完善并细化性能参数。
3.虚拟教研室平台建设
(1)完善购置理由及系统功能。
4.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心理训练系统
(1)系统构成部分建议用表格形式。
5.待项目预算下达后,建设承担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设备信息(审批单、论证文件、校外函询书、招标参数、设备论证简报等)按要求录入采资一体化管理平台,跟踪审批进程,及时提醒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说明项目情况,尽快完成采购审批程序。
精神卫生学院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