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事宜的补充规定》(院政发[2015]25号文件)要求,精神卫生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对学院拟晋升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尚婷惠子主论文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议。最终认定尚婷惠子主论文合格,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请联系精神卫生学院科研科、研究生管理科(合署)。
联系电话:2663146。
精神卫生学院
2024年11月15日
发布者:JSWSXY-王立红发布时间:2024-11-15浏览次数:90
根据《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事宜的补充规定》(院政发[2015]25号文件)要求,精神卫生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对学院拟晋升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尚婷惠子主论文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议。最终认定尚婷惠子主论文合格,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请联系精神卫生学院科研科、研究生管理科(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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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