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3-2024学年本科授课授课酬金的通知

发布者:JSWSXY-王立红发布时间:2024-08-17浏览次数:97

院直各部门:

依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院政发[201279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办法(试行)》(院政发[2009114号)文件精神和教学管理日程安排,进行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时数和授课酬金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酬金统计项目包括授课酬金、监考费、考试试卷打字费、试卷拣页及装订费、业余时间授课及监考差旅补助费。

2.依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院政发[201279号)文件精神,本次酬金发放统计超工作量当量学时,计算公式如下:

1)实验课实际学时>216学时:

超工作量当量学时=(实验课实际学时-216×实验课学时系数+理论课实际学时×合班学时系数×课程系数

2)实验课实际学时<216学时:

超工作量当量学时=(实验课实际学时+理论课实际学时×合班学时系数×课程系数)-216

注:理论课合班学时系数:60-120人按1.2学时核算,121人以上按1.5学时核算。

实验课学时系数:实验课按25-30人一组,0.6学时核算。

课程系数:公共课课程取1.0,专业及专业基础课取1.2,双语教学及PBL教学取1.4。

3.授课酬金=超工作量当量学时×职称标准

职称标准:教 授:30/当量学时;

副教授:25/当量学时;

讲  师:15/当量学时;

助  教:10/当量学时。

4.兼职教师等酬金计算方法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院政发[201279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办法(试行)》(院政发[2009114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5.其余酬金项目标准:

监考费:20/次;

考试试卷打字费:3/页;

试卷拣页费:0.005/页;

试卷装订费:0.05/份;

业余时间授课及监考差旅补助费:齐富之间30/天,市内14/天。

6.请各教研室按教师姓名分别统计理论课、实验课实际授课学时、当量学时等,填写附件1-附件5(每个科室都汇总在一个表)。

7.为保证统计数字准确,各个表中的小计及合计均应使用工作表中的公式自动计算。本次各项酬金院本部教师打到中行卡内。

8.请各教研室将附件1-附件5的表格电子版、纸质版(附带主任签名)于82317:00前报送至教务科。我院复核后上报教务处、财务处。

特此通知。




精神卫生学院

2023817

附件1.  精神卫生学院2023-2024学年授课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  精神卫生学院2023-2024学年教师授课酬金发放明细表.xls

附件3.  交通补助明细表.xls

附件4.  各部门兼职教师汇总表.xls

附件5. 校内人员讲课酬金发放明细表.xlsx

附件6. 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院政发[2012]79号.doc

附件7. 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