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少数民族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通知》(学工字[2023]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班委评选及公示,学工办审核,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通过,拟评选次仁玉珍等3名学生获得少数民族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情况,电话:0452-2663169,0452-2663831。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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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少数民族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通知》(学工字[2023]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班委评选及公示,学工办审核,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通过,拟评选次仁玉珍等3名学生获得少数民族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情况,电话:0452-2663169,0452-2663831。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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