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2-2023学年本科授课授课酬金的通知

发布者:JSWSXY-王立红发布时间:2023-09-08浏览次数:87

院直各部门:

依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院政发[2012]79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办法(试行)》(院政发[2009]114号)文件精神和教学管理日程安排,进行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时数和授课酬金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酬金统计项目包括授课酬金、监考费、考试试卷打字费、试卷拣页及装订费、业余时间授课及监考差旅补助费。

2.依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院政发[2012]79号)文件精神,本次酬金发放统计超工作量当量学时,计算公式如下:

(1)实验课实际学时>216学时:

超工作量当量学时=(实验课实际学时-216)×实验课学时系数+理论课实际学时×合班学时系数 ×课程系数

(2)实验课实际学时<216学时:

超工作量当量学时=(实验课实际学时+理论课实际学时×合班学时系数 ×课程系数)-216

注:理论课合班学时系数:60-120人按1.2学时核算,121人以上按1.5学时核算。

实验课学时系数:实验课按25-30人一组,按 0.6学时核算。

课程系数:公共课课程取1.0,专业及专业基础课取1.2,双语教学及PBL教学取1.4。

3.授课酬金=超工作量当量学时×职称标准

职称标准:教 授:30元/当量学时;

副教授:25元/当量学时;

讲  师:15元/当量学时;

助  教:10元/当量学时。

4.兼职教师、参加外语培训教师等酬金计算方法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院政发[2012]79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办法(试行)》(院政发[2009]114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5.其余酬金项目标准:

监考费:20元/次;

考试试卷打字费:3元/页;

试卷拣页费:0.005元/页;

试卷装订费:0.05元/份;

业余时间授课及监考差旅补助费:齐富之间30元/天,市内14元/天。

6.请各教研室按教师姓名分别统计理论课、实验课实际授课学时、当量学时等,填写附件1-附件5。

7.为保证统计数字准确,各个表中的小计及合计均应使用工作表中的公式自动计算。

8.本次各项酬金院本部教师打到中行卡内。

9.请各教研室将附件1-附件6的表格电子版、纸质版(附带主任签名)于9月13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科王立红处。

10.我院复核后上报教务处、财务处。

特此通知。


精神卫生学院

2023年9月8日

附件1.精神卫生学院2022-2023学年授课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精神卫生学院2022-2023学年教师授课酬金发放明细表.xls

附件3.交通补助明细表.xls

附件4.各部门超学时授课酬金统计表.xls

附件5.各部门兼职教师汇总表.xls

附件6.校内人员讲课酬金发放明细表.xlsx

附件7.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院政发[2012]79号.doc

附件8.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