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工字[2021]3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定、公示,拟认定我院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计236人,现对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5天
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452-2663790
精神卫生学院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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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xlsx
发布者:JSWSXY-王立红发布时间:2021-10-10浏览次数:45
根据《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工字[2021]3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定、公示,拟认定我院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计236人,现对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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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452-266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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