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市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文件和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开展换届考核评估及新建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齐人社函〔2019〕3号)的通知精神,为推动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精神卫生学院组织开展了市级领军人才梯队人员调整工作,通过学科梯队申报,学院审核,现作出如下人员调整决定:
社会工作学领军人才梯队,第三梯队成员杨盼盼同志因年龄和工作调整等原因,拟将其调出第三梯队,将孟庆天同志由梯队其他成员调整为第三梯队成员。
凡对以上人员考核结果和人员调整有意见及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精神卫生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10月18日——10月20日,共3天。
联系电话:2663146。
精神卫生学院
2021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