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和实验中心:
为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良好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查找目前工作与审核评估标准之间的差距,积极整改,学院定于2018年7月5日开展本学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 理论教学、实验和实践教学
1.理论教学:包括任课教师报表、教学大纲、考核方案、教学周历、课件(电子版)、教案(教学笔记)、教学日志、集体备课记录等。
2.实验和实践教学:包括课前准备情况、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学生实践报告、实践佐证材料、安全责任书等。
请各教研室以课程为单位,在上述检查记录的电子版上首先填写课程名称和教研室名称,打印后在各项目的负责人一栏手写签名。等待教学科研科检查。
(二) 教学材料归档
1.考试档案:包括试卷的装订、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成绩册等的规范、完善情况,试卷分析情况,成绩反馈等情况。
2.毕业论文归档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完善情况。
以上(一)(二)两项内容检查于7月5日14:00进行,请认真准备。
(三) 教学信息化建设专项检查
1.精神病学在线开放课程的进展情况。
2.医学心理学精品课转型为在线开放课程的准备情况。
3.社会工作教研室申报在线开放课程的准备情况。
4.各教研室2017-2018学年度微课、翻转课堂、慕课等网络课程建设和实施情况。
请相关教研室撰写该项检查总结,体现于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中。
二、反馈内容
(1)本学期本教研室(实验中心)教学运行情况
(2)学生教材到位情况,学生教材使用情况。
(3)各多媒体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的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
(4)心理和社工实验课的组织、管理、运行情况。
(5)心理和社工各实践基地课程开展情况。
(6)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报表与课程安排情况。
(7)老师到课、下课情况,学生出勤、迟到、随意出入教室、早退情况。
(8)停、调课情况。
(9)学生对教学情况的反馈。
(10)其他教学情况反馈。
请将上述教学保障与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与反馈,体现于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中。
三、上交材料时间
(一)各教研室于7月10日前上交:
1. 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2. 期末考试总结。
(二)各教研室于7月12日前上交:
1.2017-2018学年教研室工作总结。
2. 2018-2019学年教研室工作计划。
以上材料均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教研室主任签字。
特此通知。
精神卫生学院
2018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