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院内用工单位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 用工单位 |
| 岗位性质 |
| 固定岗/临时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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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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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 工 要 求
| 岗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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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每天 :00- :00) | 工作量 (小时/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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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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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任务及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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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 工 单 位 注 意 事 项 | 1、用工单位需按程序事先向学工部提出岗位及用工申请,未经学工部批准的岗位及用工,劳动报酬将不予发放。 2、学生每人每周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 3、用工单位要指定专人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考勤和考核,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1个月的报账单报至学工部。 4、用工单位根据学生的劳动表现提出意见,对不守纪律,敷衍了事的学生,可向学工部申请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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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学工部: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1、岗位性质指助管(值班)类、宣传类、技术类、劳动类等。
2、临时岗是指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岗位。
3、工作任务及要求指对勤工助学者的要求,如性别、专业、特长、工作时间及内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