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学院各年级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择业观,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成才报国。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院政发[2013]130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关文件参照学院网站(http://www.qqhrmu.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080)。
精神卫生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