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24浏览次数:1

精神卫生学院各年级组: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征集工作的通知》(黑教体处函【201327号)文件要求,20152月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为了开展论文的征集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论文报告会参加对象为全国高等学校教师(包括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师、普通高校专业艺术院系和艺术师范类专业的教师、专业艺术院校教师、高等职业院校艺术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有关教育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等。

二、论文要求

1.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求真务实,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体现创新精神,力求学术观点有新意,在实践中有推广价值。

2.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运用科学研究方法,注重科学性和严谨性,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

3.每篇论文正文不超过5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篇末注的形式。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三、论文评选

本届论文报告会论文的评选范围为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以后撰写的论文,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119月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119月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参加过全国历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评选。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论文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部分获奖论文由组委会编印成集。获得一、二等奖论文的第一作者参加本届论文报告会。

四、论文上报要求

1 纸质论文报送至社科部办公室(主楼北区502),论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b2663134@126.com

2 报送论文截至日期为2014620

3 联系人:李亚洲 0452-2663134)。

 

特此通知。

 

精神卫生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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