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黑龙江省三好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23浏览次数:7

 

各班级:

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办法》(黑教学[2014]28号)文件精神,请各院系及附属医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省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并于55日前将三好学生确认表、汇总表及三好学生事迹(第三人称书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学工部,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56日学院进行省三好学生联评工作,并将联评结果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办法

 

相关文件参照学院网站http://www.qqhrmu.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066

 

精神卫生学院      

201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