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办法》(黑教学[2014]28号)文件精神,请各院系及附属医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省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并于5月5日前将三好学生确认表、汇总表及三好学生事迹(第三人称书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学工部,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5月6日学院进行省三好学生联评工作,并将联评结果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
精神卫生学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23浏览次数:339
各班级:
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办法》(黑教学[2014]28号)文件精神,请各院系及附属医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省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并于5月5日前将三好学生确认表、汇总表及三好学生事迹(第三人称书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学工部,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5月6日学院进行省三好学生联评工作,并将联评结果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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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