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学院各年级组:
按照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以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龙江省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十万高校志愿者进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黑文明办发[2013]3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三导向”人才培养模式要求以及我院志愿者工作实际,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学生志愿者进社区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相关文件参照学院网站(http://www.qqhrmu.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8493)。
共青团精神卫生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