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学院各年级组:
按照学院团委2013年7月下发的《学院2013-2014学年度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方案》院团发[2013]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学院团委决定于近期开展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评选工作,请各年级组按照文件的要求首先在二级学院内部组织进行初评,并将初评中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按照等级排序于10月18日17:00前上报学院团委办公室(1507室),各年级组上报社会实践报告数量不超过10份,院团委将对上报的社会实践报告进行联评,并对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特此通知。
共青团精神卫生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